乐字[2009]10 号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速推进建设“四个全国一流”和争当唐山“两个排头兵”发展步伐,县委、县政府决定,2009 年,在全县各级干部中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建设“四个全国一流”、争当唐山“两个排头兵”的奋斗目标和“工业强县、农业富县、海洋兴县、文化立县”发展战略,引导各级干部着力强化宗旨观念、提高行政效率、培育实干精神、塑树良好形象;着力解决部分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急功近利、作风飘浮,效率低下、标准不高,落实不力、缺乏韧劲等突出问题,努力锻造一支“高效、务实、拼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建设“四个全国一流”、争当唐山“两个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题和目标
活动的主题是:进一步唱响“投资选择乐亭来,事事处处无障碍”的发展理念,努力打造快捷、高效、方便的行政服务“绿色通道”。
通过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见成效,把能否解决实际问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成效的重要标准,努力实现 “三提三减”的目标:
——提高行政效率。坚持以打造高效能机关为核心,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管理,优化岗位分工,完善工作流程,创新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提高工作水准。牢固树立“事争一流、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坚决克服一般化、平常化的思维定势,始终坚持高标准确立目标,高起点开展工作,高效率推动落实,高质量完成任务。
——提高群众满意度。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各级机关的公信力,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减低行政成本和企业运行成本。立足服务企业、惠及民生、促进发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绩效管理,推行电子政务,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减轻基层负担。强化服务基层意识,加大会议和文件精减力度,严格清理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坚决杜绝各种乱摊派现象,确保基层单位集中精力谋发展、抓落实。
——减少腐败现象。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坚决防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行为,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推进措施
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实现,依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干部作风建设实际,重点采取“十项措施”,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扎实开展。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行政服务项目实行分类管理,逐项确定审批事项的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以政府通告形式向全县公布;健全行政审批制度体系,全面实行首办责任、并联审批和超时默许制度,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行政审批行为实施有效的全程监督检查;严格对行政审批工作中的违规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视性质和情节分别作出诫勉谈话、书面告诫、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岗位、免职、辞退和纪律处分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二)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以推进“重点项目攻坚年”活动、“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十大民心工程”和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为目标,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按照“力量在一线配置、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解决、情感在一线融合、干部在一线检验、形象在一线树立、政绩在一线创造”的要求,在各级干部中推行“一线工作法”。 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至少确定一个基层单位 (农村、企业、社区、重点项目)作为联系点,各单位至少确定一个联系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每两个月确定一个“恳谈日”,乡局级单位每年也要选择适当议题进行恳谈,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县级领导干部和各单位“一把手”每半年至少安排一周时间到基层单位进行驻点调研,并撰写“驻点手记”和调研报告。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办公室中走出去,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带着深厚感情做好下访工作,特别是对重点项目建设、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靠前指挥调度,及时妥善处置。要深入开展“惠民生、解民忧、帮民富”结对帮扶活动,各单位至少结对帮扶一个发展相对滞后的基层单位(农村、企业、学校、社区),切实转变落后单位的工作面貌;每个副科级以上干部要结对帮扶一个困难家庭,通过提供致富信息、落实就业岗位、帮助自主创业、经济和实物救助等方式,积极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三)组织开展“争当人民满意公仆”活动。要在全县党政机关广泛开展争当“十佳人民满意公仆”活动,引导广大干部以推进科学发展为己任,抢抓机遇、强化责任,奋发有为、高效工作,立足岗位、事争一流,努力创造科学发展新业绩;以为群众谋幸福为价值追求,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关心群众疾苦,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和弘扬优良风气,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塑造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全面推行重点项目公开承诺制。围绕“工业强县、农业富县、海洋兴县、文化立县”四大主体战略,立足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攻坚年”、开展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组织实施“十大实事工程”、构建平安和谐乐亭等重点工作任务,研究确定一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打基础、增后劲的重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开工时间和完成时限,进行公开承诺,落实挂图作战、台帐督导机制,“一月一跟踪、一季一点评、半年一调度、年终一考核”,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重点工作全面推进。
(五)推进公务员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立足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内在潜能,积极推进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试点和部分县直部门领导干部公开招聘工作,探索机关内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机制。按照“人岗相适、程序规范、配置科学、促进工作”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务员跨部门、跨区域交流。
(六)全面推行建设项目代办制。结合深入实施干部培养“151”工程,将省级临港产业聚集区和县城中小企业园区开发、重点项目建设、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前沿作为干部增强能力、锤炼作风的平台和基地,抽调50 名机关干部负责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对项目手续的前期审批、资金落实、开工落地实施跟踪跑办。同时,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负责对入园工业项目实行全程代办,引进项目的乡镇也要做好相关项目的代办服务。
(七)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格、数量和时间。能由部门召开的会议,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县委、县政府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每个部门每年一般只能召开1 次全县性会议。简化会议程序,确需安排大会发言的,原则上不超过5 个,每个发言的时间不超过8 分钟,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 分钟。大力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八)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和末位警告问责。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作风建设情况列入考评内容,把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作为加减分因素纳入评价体系,合理划分考核对象,科学设置考核评价内容,细化量化考核责任目标,形成自上而下覆盖领导班子和每个机关干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年度考核,公开干部承诺事项以及目标任务,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对科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定档,对考核和评议处在末位的,一年给予警示,两年待岗培训。
(九)保持发扬“高效、务实、拼搏”的工作作风。各级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时不我待、甘于奉献的精神高效推动工作落实。对重点项目建设攻坚年、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十大实事工程、破解疑难问题等重点工作,坚持挂图作战、台帐督导,领导干部要做到事必亲躬、事不过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效果,以过硬的作风干事创业,用优良作风争创崭新业绩。
(十)探索建立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根本保障和重要成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探索构建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讲求系统配套、又要注重务实管用,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有效的,完善不足的,补充所需的,努力建立健全以学习教育、联系和服务群众、提升机关效能、目标管理、激励约束、督导检查六方面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为不断加强和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四、实施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宣传动员、整体推进、集中整改、深化拓展”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 月-3 月)
这一阶段的基本要求是:精心谋划、周密安排、迅速行动、形成声势。着力抓好四个环节:
1、动员部署。2 月下旬,认真组织收听收看全市动员大会,学习领会精神实质。3 月初,县委、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各单位3 月5 日前要制定好各自的活动方案、工作机构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学习。3 月上旬,各单位要在机关干部中集中进行作风建设学习教育。学习重点是:《党章》、《公务员法》;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县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县委书记苗德成同志在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乐亭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各单位要对学习教育的方式、时间以及效果检验作出具体安排,保证机关干部人人参与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撰写体会文章。
3、征求意见。3月中旬,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围绕干部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政勤政等内容,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面向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召开一次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自身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4、公开承诺。3 月下旬,各单位要根据职能特点,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工作大局、服务基层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具体措施,作出公开承诺;各窗口单位要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等向社会公开。
(二)整体推进阶段(4 月-7 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认真抓好加强作风建设“十项措施”的落实,着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提高服务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看到活动成效。主要抓好四项工作:
1、开展“驻点调研”活动。县级领导干部和各单位“一把手”要合理安排工作,保证“驻点”时间,做到亲身调查研究、亲手撰写调研报告、亲自提出工作对策。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调研成果交流,定期通报驻点调研情况。
2、开展“惠民生、解民忧、帮民富”结对帮扶活动。各单位和科级以上干部要动真格、用实招,做到出一个点子、办一件实事、搞一次慰问、解一个难题。
3、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情况进行考核。在7 月中下旬,由县委组织部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群众评议等方式,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4、组织公务员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县直和乡镇机关中层职位进行竞争上岗,公务员跨部门、跨区域交流工作要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集中整改阶段(8 月-10 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上下联动,左右沟通,集中力量破解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难点问题、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攻坚克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1、开展破解难题集中行动。各单位要围绕实施“重点项目攻坚年”、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推进“十大实事工程”和维护信访稳定等项工作,抓住1-2 项突出难题,进行集中攻坚。实行破解难题责任制,由各级领导干部分工负责,通过现场办公、工作调度等形式,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确保取得实效。
2、惩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县纪委、监察局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暗访、受理举报等形式,对机关干部特别是执法执纪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提质提速。对确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规定办事流程、承诺办结时限,简化审批环节和工作程序,出台一批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效,降低行政成本,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
(四)深化拓展阶段(11 月-12 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认真组织群众评议,全面总结活动情况,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制度体系。重点抓好四项内容:
1、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精心设计,边建设、边完善、边运行。要着重建立健全学习教育、联系和服务群众、提升机关效能、目标管理、激励约束、督导检查等相关制度体系,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社会满意度评议问卷和评议办法,委托统计调查机构进行科学测评,评议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3、进行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对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注意发现影响干部作风建设的深层次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于12 月上旬上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表彰先进。县委、县政府年底召开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评选出的“十佳人民满意公仆”予以表彰。
五、组织领导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搞好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开展好“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工作组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务必做到“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切实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动示范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带头研究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带头破解科学发展难题,带头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带头开展科学发展的创新实践,带头创造科学发展的新业绩。各级机关干部要结合工作职能、立足岗位实践,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思路和模式,不断增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本领。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加强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视察、专题督查、调研和民主评议等形式,推动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的解决。宣传部门要跟踪报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公开处理一批干部作风典型案件;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动态管理,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要优先提拔使用,对“不作为、乱作为”干部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确保“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009 年3 月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