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系统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系统应急值守
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省委书记张庆黎、代省长张庆伟在省政府应急办视察工作时,对应急值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张庆黎同志指出:“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担负应急值守工作的同志们不负重托,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努力,扎实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做出更好更大的贡献。”张庆伟同志指出:“应急值班人员肩负着重要职责,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主动掌握各类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认真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省领导的重要指示,为做好政府系统应急值守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张庆黎代省长张庆伟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1]18号)精神,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系统应急值守工作,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急值守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应急值守工作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环节。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应急值守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应急值守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应急值守各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分析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强化敏锐的政治观察力和鉴别力,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应急值守工作的各项指示要求。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掌握突发事件苗头和动态。要加强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快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二、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值守工作规范化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和省、市、县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专门应急值守工作机构或赋予内设机构应急值守工作职能,选派年富力强、政治坚定、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人员承担应急值守工作,重要岗位及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充实值班力量,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各项制度规定,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要求,强化督导检查、责任追究和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确保应急值守各项工作高效规范运行。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主要领导和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四是值班室要配备良好的通信设施和相关设备,不断改进信息处理办法和传输手段,坚决杜绝以传达室代替值班室、以保安门卫代替值班员现象,做到专人专职,切实形成信息畅通、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值守工作格局。
三、加强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报告效率和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报告工作。一是对现行值班细则、信息报告等规章制度重新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对信息的内容、报送方式、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一旦接到信息能够迅速处理。二是减少中间环节。凡属报告范围的突发事件,要立即核实情况并按规定上报,应尽量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如果情况尚未完全掌握,要按照“知道多少报告多少,详情再报”的原则,来不及文字报告的,可实行先电话报告再跟进书面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对于重特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立即报告,从事发到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特别紧急重大情况要在1小时内报告。三是做好信息的核实工作。上报信息的内容要尽量全面,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性质、影响、趋势以及应急措施等,特别是人员伤亡(失踪)情况,要重点进行快速核实,确保要素齐全、数据翔实、表达准确、报送及时。
四、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应急值守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是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主管领导要亲自参与研究和部署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应急值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重视加强应急值守队伍建设,对应急值守工作人员既要从工作上严格要求、强化责任,也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及时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尽力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应急值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严肃应急值守工作纪律,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认真落实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应急值守过程中出现的漏岗、脱岗和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瞒报以及传达上级指令、落实反馈意见不及时、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于12月10日前书面报告县政府应急办。
